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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教室冷氣設備之維護管理與節能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1903號函辦理、經濟部「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管理規定」辦理。
二、為確保夏季期間冷氣設備高效運轉及維護學習權益,請貴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落實設備檢修與清潔:
確實完成全校冷氣定期檢查(含壓力測試)及濾網清洗或更換。
依據經濟部研究,每月清洗濾網1次可節省約10%用電並提升空氣品質,請依使用頻率定期辦理。
明確冷氣開啟時機: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啟用冷氣:
室內溫度達28度(含)以上。
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教學。
空氣品質指數(AQI)長時間高於紅色警示。
完善應變與通報機制:
預先盤點校內冷氣空間,備妥冷氣故障時之調配教室方案,確保教學不中斷。
倘發生大規模或重大故障事件,請即時通報本局以利協助處理。
貴校各項節能行動應以「用則當用、省則當省」為原則,並持續落實能源教育及宣導工作,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檢附學校空調設備(冷氣機)常態固定性節能作法、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管理規定及冷氣使用檢核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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